来源: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根据《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长政综〔2015〕142号)规定,现将经有关街道(镇乡)受理、初审、公示,区住建局、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,并通过了联席会议对审核程序的合规性审查。现对2019年9月份拟登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止。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,涉及收入、财产、租金分档方面问题,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民政局举报,其它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住建局举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,予以登记保障资格。公示期间举报电话:区住建局:0591-28885671,区民政局:0591-62109919。
附: 2019年9月份拟登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
福州市长乐区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9月18日